時間:2019-09-04 14:10:43來源:本站整理作者:gj點擊:
孩子是一個家庭新生力量的來源,寶寶能健康出生和成長也是父母的心愿。那么女性患有再生障礙性貧血的話還能要孩子嗎?孕媽有再生障礙性貧血會有哪些影響?下面八寶網小編帶來介紹。
再生障礙性貧血簡稱再障,是一組由多種病因所致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性綜合征,以骨髓造血細胞增生減低和外周血全血細胞減少為特征,臨床以貧血、出血和感染為主要表現。確切病因尚未明確,再障發病可能與化學藥物、放射線、病毒感染及遺傳因素有關。一般來說是不建議再障患者懷孕的,但隨著醫療技術水平的提高,如果能將再障并發癥減少到最低程度,那么再障患者可以生孩子嗎?小編下面繼續分析。

對女性患者來說,懷孕做媽媽是她們這輩子最幸福最自豪的事情,可是再生障礙性貧血女性患者卻往往不能享受這樣的權利,許多患者查出懷孕之時,由于再障引起的血象各指標都非常低,對孩子生長發育非常不利,對母親懷孕過程及分娩也會很危險,所以醫生一般不建議再障女性生小孩。

但有一種再障卻和妊娠相關,被稱為:妊娠相關性再障,現在確實已有不少關于妊娠相關再生障礙性貧血的報道,但是兩者之間的具體聯系尚不明確。某些患者可能之前就存在再生障礙性貧血,妊娠期間加重,只能通過終止妊娠才能獲得改善,另外一些患者是在妊娠期間發病,且之后每次妊娠均會導致復發。終止妊娠或分娩可以改善骨髓造血功能,但是即使分娩后再生障礙性貧血也可繼續進展甚至危及生命。
關于妊娠與再障的關系目前專家仍有不同看法,有人認為妊娠是再障的誘發因素,因為有些婦婦確在妊娠期發病,且妊娠期發病者母嬰死亡率明顯高于妊娠前發病,也有人認為妊娠期發病只是時間上的巧合或在孕前已有再障,妊娠后病情惡化才被發現。
懷孕之前:當再障病情沒有徹底改善時應避孕;
懷孕早期:孕前已確診再障且血紅蛋白大于60g/l,可允許繼續懷孕,而血紅蛋白小于40g/l,或在懷孕初期發病者,則以終止懷孕為宜,以免增加母嬰危險。
懷孕中期:中期以后容易發生并發癥,因此在孕30周以后應間隔信院,在產科和血液科醫生共同密切監護下,定期觀察血象動態變化,每日間斷吸氧,以改善胎兒宮內慢性缺氧,給以高蛋白飲食及利于造血的藥物如葉酸、維生素c等。對重度貧血者可多次少量輸新鮮血及紅細胞混懸液,使血紅蛋白保持在60g/l以上。各項監護指標正常、完成1療程后出院,隨2-3周再住院治療。

分娩注意:無產科指征盡量從陰道分娩,產后及時使用宮縮劑,常規使用抗生素,胎兒出生后要加強護理。
女性再障患者在懷孕方面一定要特別重視,在未進行治療或醫生同意的情況下,不建議生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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